11月29日—12月5日
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01 憲法宣傳日
國家憲法日是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而設立的節日。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今年12月4日是第八個“國家憲法日”。之所以確定這一天為“憲法日”,是因為中國現行的憲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實施。

02 憲法基本知識
【什么是憲法】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它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人們行為的基本法律準則。憲法作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規賴以產生、存在、發展和變更的基礎和前提條件,它處于一個國家獨立、完整和系統的法律體系的核心,是一個國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我國現行憲法是1982年1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會議通過的,F行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全國各民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
【憲法的作用】
一是保證國家權力有效運行機制規范和制約國家權力。憲法通過賦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國家機關公共權力,使國家權力在憲法的軌道上有效運行,避免國家權力缺位、越位和錯位。
二是確認和保障公民基本權力。在人民主權原則下,憲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體現。人民通過憲法使自己的基本權力得到最明確是確認和最有效的保障。
三是調整國家最重要的社會關系,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在國家的各種社會關系中,最重要的關系是由憲法來規范的和調整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憲法是社會穩定的調解器和安全閥,對于解決各種重大社會矛盾和沖突,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國家長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憲法主要內容】
序言。憲法序言的內容都是有關憲法本身的規定,諸如制定憲法的宗旨、目的和依據,制定憲法的經過,憲法的構成,憲法的演變,憲法的修改,憲法的本質,憲法的原則,憲法的地位等。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國家在憲法序言中闡述了本國和本民族長期奮斗的歷史和取得的勝利成果,指出今后國家的主要任務和奮斗目標。
國家基本政治制度。國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憲法的主要內容之一,包括國家的性質、國家政權組織形式、國家結構形式、選舉制度、政黨制度和國家的標志與象征制度。由于國家本質的不同,不同類型國家的憲法對國家性質的規定有所不同。例如,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國家基本經濟文化制度。國家的基本經濟文化制度包括經濟制度及教育、科學和其他文化制度等。憲法反映國家基本經濟文化制度經過了一個由簡到繁的過程,社會經濟制度是指一定生產關系的總和,也就是社會經濟基礎,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形式;人們在生產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關系;產品分配形式。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基本權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財產權,即公民的財產受國家法律保護,不受非法侵犯;
2、平等權,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自由權,即主要有公民的人身自由、言論和出版自由、遷徙自由、機會和結社自由、通信秘密自由、宗教自由等;
4、受益權,即包括生存權、工作權、請愿權、訴愿權、訴訟權和受教育權等;
5、參政權,主要包括選舉權、罷免權、創制權、復決權等。
公民的基本義務方面主要規定有依法交納賦稅的義務、服兵役的義務等。
國家機構。國家機構是憲法的重要構成部分,憲法規定的國家機構一般都有國家元首、國家立法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和國家司法機關。憲法中都對這些機關的地位、產生、組成、職權、活動原則以及相互關系作出了詳盡的規定。
憲法保障。憲法保障是指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措施和制度。歸納起來講,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明確規定憲法在整個國家法律體系中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任何機關、團體和公民都必須遵守憲法,任何法律、法規都必須符合憲法。這是保障憲法實施的前提條件;
2、明確規定修改憲法的嚴格程序,以維護憲法的穩定性,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憲法都規定了比普通法律更為嚴格的修改程序;
3、明確規定了監督憲法實施的機關和違憲審查制度,這是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憲法所共有的。
其他規定。 除了上述基本內容之外,憲法最后還另有一些附則條款。

03 國家憲法日歷屆主題
2016年 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
2017年 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維護憲法權威。
2018年 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
2019年 弘揚憲法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2020年 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揚憲法精神
2021年 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